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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策划方案【优秀3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曼丁文化传播成都活动策划公司网为朋友们整理了3篇学校招生策划方案,亲的肯定与分享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

  招生的方案 篇一

  一、工作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律法规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教育部和省市有关招生工作纪律规定,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秩序,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无计划招生。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

  (二)属地管理原则。按照“以校为主,区级统筹,分类管理”的原则,教育局统筹和管理全区公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各校结合实际,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并报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执行。

  (三)免试入学原则。城区公办学校按施教区认定条件入学,乡镇公办学校按行政区划范围入学,民办学校可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招生。所有公民办学校均要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所有公办学校对符合施教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应收尽收。

  (四)公民同招原则。公民办学校全部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实行网上报名,同步信息登记、同步网上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所有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严禁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

  (五)公开透明原则。各校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办法和招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报名流程、咨询电话和地址等招生相关信息)。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按照市教育局规定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开。

  (六)保障公平原则。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责任,落实教育优抚政策,全面做好随迁人员子女、特殊儿童少年、现役军人子女、公安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的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工作。

  二、招生计划

  各校按照《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要求,根据学校教育资源实际,公办学校同时兼顾施教区或乡镇区划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科学编制招生计划,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

  三、招生办法

  (一)小学: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6周岁或已有小学学籍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审核批准。特殊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二)初中:应届小学毕业生(以学籍信息为准)。

  (三)城区公办学校

  1、符合施教区认定条件人员子女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实际居住地三者保持一致。每套住房小学六年内、初中三年内原则上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学校就读(一户多子女除外)。具体按照《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认定办法》(宿区教发〔2023〕31号)文件执行。

  2、拆迁户子女入学:被拆迁人选择货币安置且施教区外无房的,或者选择房屋安置且为期房的,拆迁过渡期两个学年度内,其子女可在原施教区公办学校入学。

  3、特殊儿童少年入学:依据《XXXXXXX残疾人教育条例》及《成都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23-2023年)》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中心城区适龄盲聋哑残疾儿童原则上到宿豫区特殊教育学校入学,智障儿童原则上到宿城区启智学校入学,重度智障残疾儿童少年可到专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或由区教育局安排相关学校送教上门。

  4、符合政策照顾人员子女入学:

  (1)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市教育局军分区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驻宿部队军人子女就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宿政联〔2013〕1号)文件执行。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入学: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3〕27号)文件执行。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和社会优待机制的意见》(宿政办发〔2023〕28号)文件执行。

  (4)我区户籍2023年赴四川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四川省委办省政府办印发落实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具体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23〕7号)文件执行。

  (5)我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优秀归国留学人员以及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子女入学:依据区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5、随迁人员子女入学:随迁人员子女是指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固定居住、非我区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中心城区户籍在市内跨区活动的务工人员子女。随迁人员子女到我区公办学校就读,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同时提交: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在宿城区连续居住满3个月的有效居住证。

  (3)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宿城区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3个月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宿城区连续且满3个月有效营业执照。

  注: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7月31日止。以上资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安排资格。符合以上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由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上材料于规定时间到宿城区教育局登记,由区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统筹安排。

  (四)乡镇公办学校:参照城区公办学校执行。

  (五)民办学校:快乐儿童学校、现代实验学校、飞龙文武学校面向中心城区(含宿城区、宿豫区、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苏宿园区)招生,九龙潭学校、屠园外国语学校面向宿城区和市洋河新区招生,蒲江学校面向宿城区招生。

  四、招生方式

  全区所有公民办学校严格按照“1+1”招生入学政策进行招生。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学校报名条件,自主选择入学学校。

  1、“1+1”:符合公办学校施教区入学条件的,可以选定1所所在施教区公办学校,还可以增加选择1所民办学校作为入学志愿;不符合公办学校施教区入学条件的,可以选择1所民办学校作为入学志愿。

  2、电脑派位:①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全部予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学位采取电脑派位录取;②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一年级在保证小学直升需求情况下,仍有空余学位且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的,空余学位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小学直升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学位面向直升报名学生采取电脑派位录取。

  3、根据市教育局招生政策,凡是填报民办学校志愿的,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一旦学生被民办学校录取,一律不得放弃。

  4、未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学生,由原报名施教区学校审核通过后录取。如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由区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统筹安排。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本区幼儿园或学校就读的由现就读幼儿园或学校组织升学报名,指导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及时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http://116、198、205、82)登记入学信息;未在本区幼儿园或学校就读而需要升入我区学校就读的,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自行登录招生系统登记入学信息。

  (二)报名时间:

  1、小学:登记信息时间为7月15日-21日,集中报名时间为7月24日-7月28日。小学招生宣传时间不得早于7月11日。

  2、初中:登记信息时间为7月11日-17日,集中报名时间为7月20日-7月24日。初中招生宣传时间不得早于7月4日。

  (三)电脑派位时间

  1、小学:8月1日公布电脑派位小学名单和参与派位学生名单,8月4日组织电脑派位。

  2、初中:7月28日公布电脑派位初中名单和参与派位学生名单,8月1日组织电脑派位。

  (四)录取时间

  1、民办学校:8月5日-6日,民办小学被录取学生缴费确认,并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日-3日,民办初中被录取学生缴费确认,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2、公办学校:8月7日-10日,公办小学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4日-7日,公办初中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其他情况:未被学校录取的宿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由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宿城区教育局(宿城新区米易庆典策划公司路7号)报名登记,小学登记时间8月11日-13日,初中登记时间8月10日-12日,由区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简章,认真学习、宣传、执行相关招生政策和要求,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二)严格规范招生。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和省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施教区范围规范招生。坚持阳光分班、均衡分班,严禁以各种形式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起始年级要按照省定班额招生。

  (三)严肃招生纪律。各校要树立招生工作的责任意识,加强招生工作的管理与培训。招生区域范围内涉及招生入学的相关问题和矛盾,学校要自我主动消化、及时妥善处理,严禁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对招生工作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健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区教育局将全程开展招生工作督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乃至追究相关责任。责任督学应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日常督导内容范围,及时进校督导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建立应急预案。招生期间,各校要明确专人专机,耐心细致做好招生接待和招生政策的解答工作。要制定招生入学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会商协调,快速处置突发事件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区教育局。

  七、本实施方案由宿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113456

  招生监督电话:012348

  招生的方案 篇二

  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的类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除了形式上的要求与规范,其内涵也需要体现出独有的类型特点、展现出职业教育的特色。为此职业院校在专业人才培养整体方案的内涵、制度体系制订上,应该遵循如下理念与思路。

  国家对人才培养提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作为大众化的、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开足公共基础平台课程和专业群平台课程,并把实效落实在教学中,促使学生在认知、技能、态度、人格等方面的和谐发展,终身学习与可持续发展。

  要明确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应树立“培养职业化、标准规范化、规格多样化、成才个性化、数量动态化、过程柔性化”的培养思路。即职业院校培养的人才必须是职业化的人才,具有高度的职业认同感、良好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要按照职业标准、岗位规范和专业与教学标准去进行培养;同一所学校的同一个专业,也要做到人才培养的规格多样化,以符合每个学生的个性特长和社会的多样化需要;要把学习的选择权和主动权交给学生,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就业需求,调动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和激发他们的潜能,促进个性化的学习与成才;每个专业培养的人才,从总数量到不同规格的数量,都要根据学生的需求和企业的需要及其变化进行调整,做到动态的一致;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教学运行组织体系要能够做到及时反应、柔性适应。

  要实行“按需培养、依学设课、工学结合、扬长施教”的培养要求。即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要求、学生的就业需求,“按需培养”;根据行业、岗位工作任务的需要,学生的学习需求、学生的选择,开发课程,“依学设课”;学校和企业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校企合作”;根据学生的个性、特长、优势,学习基础、学习能力和学习特点,个别化、差异化 “扬长施教” 。

  要按照OBE成果导向的理念和程序,明确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和毕业要求,反向设计专业的课程体系、课程内容、教学安排。在课程框架体系方面应该构建:公共基础平台课程组(包括公共必修和公共限选)+专业群平台课程组(专业必修)+专业课程组(专业必修)+专门化领域课程组(专业限选)+任意选修课程(包括通识课程和专业课程),具有“宽平台、核心化、多拓展、活模块”特征;使课程体系设计具有统一性、完整性、顺序性、相关性,共同化、组合化、并行化、多样化、个性化,开放性、选择性、动态性、灵活性、敏捷性、适应性的特点。

  学校招生策划方案 篇三

  根据市教育局《20__年成都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考生自愿。

  3、择优录取。

  二、招生类别、计划、代码

  1、招生类别:艺术特色班

  2、招生计划:30人

  3、招生批次及代码:第四批次4471。

  三、报名条件:

  1、20__年成都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普通高中录取要求。

  3、具有初步的美术或音乐专业基础或普通话标准,无不适宜美术或音乐学习的情况,如色盲、色弱、吐字不清等。

  四、报名办法:

  凡在我市区报名参加20__年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报名时须提供考生本人的中考报名号(请携带《20__年成都市初中毕业生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准考证》或《20__年成都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准考证》),美术、音乐可兼报。

  为了方便考生,体现“以人为本”,报名分两段,即中考前与中考后。

  中考前报名时间:5月22-6月5日

  中考后报名时间:6月16日-6月17日

  上午:8:00—11:30

  报名及领取准考证地点:成都世界外国语学校招生部

  咨询电话:0551-63843091,63843092

  市内可乘126,150,226,到徽园下向西200米即到。

  五、专业测试

  美术、音乐专业测试是考查学生的专业基础,测试成绩是我校艺术特色班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凡通过资www.22v.cn格审查的。考生均需持《成都世界外国语学校艺术专业测试准考证》参加成都世界外国语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

  测试时间:6月18日(周四)上午8:30开始

  测试地点:成都世界外国语学校专业测试指定考场

  测试办法:

  (一)考试科目设置及分值:

  1、美术专业:

  素描分值10分

  2、音乐专业:

  必考科目:音准分值10分

  必选科目:声乐、器乐(二选一)分值10分

  (二)考试时间:

  美术专业:6月18日

  上午8:30—11:30素描

  音乐专业:6月18日(上午8:30-11:30)

  (三)测试内容:

  根据初中现行教材内容,美术专业侧重静物写生,音乐专业侧重名歌名曲(流行歌曲限考)。

  (四)考试要求:

  美术专业:自带绘画工具,在规定时间完成测试内容。

  音乐专业:必考科目“音准”即根据钢琴弹奏音进行模唱。必选科目选声乐的考生不得选流行歌曲;选器乐的考生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带。所有科目的考试曲子及内容自选。

  六、志愿填报

  凡取得我校美术类或音乐类特长生自主招生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均须填报第四批次志愿,凡具备报考资格而不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七、录取原则

  按照我校20__年艺术生招收计划数,根据考生志愿按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考生中考文化课成绩不得低于20__年成都市市区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的80%,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到普通高中录取要求。

  八、组织领导:

  为了使本次艺术班招生专业测试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邵忠德

  副组长:何全胜叶旭光张永国张小平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测试工作。

  考务报名组,组长:张年华。负责考生报名、考务工作。

  专业测试组,组长:包芝霞。负责考场测试工作。

  阅卷工作组,组长:李传林。负责阅卷工作。

  后勤保障组,组长:吴琪琦。负责器材、后勤保障工作。

  学生管理组,组长:赵宇明。负责考生引导、管理工作。

  纪检宣传组,组长:孟鸣。负责纪检监察、统分、宣传工作。

  九、几点说明:

  (一)6月17日下午考生可凭《20__年成都市初中毕业学业统一考试准考证》领取《20__年成都世界外国语学校普通高中艺术班专业测试准考证》并查看考场。凡未按规定时间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和参加专业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美术阅卷教师及音乐测试专家由领导小组聘任。美术试题采取抽题的形式于考前确定测试内容。

  (三)考试结果以“合格”和“不合格”的形式呈现,发放合格证书,划分的依据是考生成绩及报名人数与招生数的比例。6月23日前将在成都世界外国语学校校园网公示艺术班招生专业测试结果,并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四)为保证测试工作的公正、公平,工作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现象,欢迎举报。